离婚时法院会调查第三者吗?
我打算起诉离婚,怀疑对方有第三者。但我没什么证据,也不知道该怎么收集。就想问问在离婚过程中,法院会不会主动去调查第三者的情况呀?我想提前了解清楚,好做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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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调查第三者情况。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主要围绕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等核心问题进行。 首先,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是《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 ,意思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离婚诉讼里,如果因为第三者介入导致离婚,主张对方存在这种情况的一方需要自己去收集证据来证明。 不过,存在一些特定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比如涉及到一些隐私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当事人无法自行获取,在提供合理线索的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依申请进行调查,但这种调查也是基于与案件相关的必要证据收集,并非专门针对第三者全面调查。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了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况属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事由。要是一方能证明另一方存在这些情况,法院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并且无过错方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但无过错方不能向婚外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概念: 举证责任:就是打官司时,当事人需要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说的情况是真实的。 法定事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一些情形,在离婚案件里就是那些能让法院判决离婚的特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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