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欠款不还,法院是不是会追究法人责任?

我这边遇到一个事儿,有一家公司欠了钱一直不还。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到底会不会追究这个公司法人的责任呢?具体在什么情形下会追究,什么情形下又不会追究,还请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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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公司欠款不还,法院不会直接追究法人责任。 首先,要明确这里所说的“法人”其实更准确的表述是“法定代表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基于《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的债务通常由公司自身财产来偿还。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会承担责任。比如,如果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公司欠款,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例如,法定代表人未经股东会同意,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导致公司财产受损,进而无法偿还欠款,这种情况下股东就有可能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法定代表人通过欺诈手段获取贷款后欠款不还,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 另外,当公司丧失了清偿债务的能力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对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申请破产清算,但这主要是针对公司本身的处理方式,而非直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在这一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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