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到法院起诉离婚并不一定会判离。 首先要明白,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进行调解。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希望夫妻双方有机会心平气和地沟通,看看能不能解决矛盾,继续好好过日子。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里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那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呢?如果经过调解,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没办法让双方和好,法院就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种严重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情况;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严重伤害家人身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对家庭生活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说明夫妻长期处于分离状态,感情可能难以维系;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样应当准予离婚。 相反,如果没有这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或者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又和好了,法院大概率就不会判离。比如夫妻只是因为一些小事闹矛盾,冲动之下起诉离婚,在法庭上又表示愿意继续一起生活,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就不会判决离婚。总之,法院判离与否关键就在于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判断。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制度。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