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伙人互殴会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吗
和别人起冲突,两边都动了手,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这种两伙人互殴的情况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该怎么应对呢?
展开


两伙人互殴不一定会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首先,故意伤害罪简单来说,就是故意去伤害别人的身体,并且达到了一定的伤害程度。《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对于两伙人互殴的情况,如果其中一方成员故意对另一方实施人身侵害,导致受害者出现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等严重后果,就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比如,在互殴中,有人拿着器械故意重伤他人,这种情况很可能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如果互殴的双方都有伤害对方的主观意图,且双方都受到了相应伤害,此时就要综合判断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比如两伙人因为一些琐事发生冲突,双方都有动手,伤害程度差不多,就不一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有可能只是违反治安管理法。如果只是造成轻微伤及以下后果,那么恶意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人,将会被处以五天以上但不超过十天的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二百元以上但不超过五百元的罚款;情节相对较轻的,可能只被处以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 另外,聚众斗殴与互殴是有区别的。聚众斗殴的参与人数通常超过三名,参与者往往具备组织、筹划、指挥或积极参与斗殴活动的特征;而互殴一般参与人数在两人以内,参与者只是简单的打斗,不存在有组织、有规划、有指挥的行动安排。如果两伙人互殴符合聚众斗殴的特征,还可能被认定为聚众斗殴罪。 总之,最终的裁定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充分的证据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