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后原法人还会有责任吗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进行了法人变更,我对原法人在变更后的责任情况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在法人变更这个事情完成后,原法人对于公司后续以及之前的一些事务到底还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呀,就想弄明白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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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是否有责任,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只是单纯的法人变更,公司的债务通常还是由公司自身来承担,原法人在法人变更后,不需要对公司之后产生的债务负责。这是依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原法人可能会有责任。比如,如果原法人作为股东,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那么即便法人变更了,原法人对公司债务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若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如果法人变更后出现的问题,与原法定代表人履职行为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原法人也可能要对相关后果负责。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是原法人在其任职期间的某些行为导致了后续问题,那他就不能因为法人变更而逃避责任。 相关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法人财产权:公司对其全部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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