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偷渡回来四年了还会被追究责任吗

之前偷渡回来了,到现在已经过去四年时间了。心里一直很忐忑,也不敢跟别人说。就想知道现在这种情况,还会不会被追究责任啊?是一定会被追究,还是存在不被追究的可能,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偷渡问题
  • #追诉时效
  • #偷越国境
  • #法律责任
  • #刑法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偷渡回来四年是否会被追究,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得明白追诉时效这个概念,它就是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这个期限,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就不再追究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对追诉时效期限有明确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对于偷越国境罪,《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来说,若偷渡情节严重程度对应的法定最高刑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是五年,偷渡回来四年还在追诉时效内,是有可能被追究的。要是有参加恐怖活动等情况,法定最高刑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不满五年有期徒刑),四年也在追诉时效内,也可能被追究。 不过,如果存在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况,即便过了四年甚至更久,也依然会被追究。根据法律规定,追诉时效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这里的“应当立案”是指根据刑法的规定和公认的刑法理论,被控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对其进行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 。此外,如果偷渡行为发生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了,那么也不存在追诉时效的限制,无论过了多久都可能会被追究责任。 总之,偷渡回来四年是否被追究,要综合考虑法定最高刑、追诉时效、是否有追诉时效延长情形以及公安机关是否立案等多种因素。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