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欠债会被列为失信人员吗

我欠了别人一些钱,最近资金周转有点困难,暂时还不上。心里特别担心,就想问问像我这种个人欠债的情况,会不会被列为失信人员啊?想了解一下具体在什么条件下会被列入,好提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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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欠债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被列为失信人员。这里所说的失信人员,正式称呼是失信被执行人,简单来说,就是那些明明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却故意不履行的人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是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是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是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具体来说,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你偿还欠款,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你还钱。在这个判决生效后,你要是有能力还钱却故意拖着不还,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你还是不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法院就可以把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要是你仅仅是欠债,还没有走到法院判决、执行这一步,或者虽然到了执行阶段,但你积极配合、尽力还款,就不会被列为失信人员。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个人欠债就会被列为失信,要根据实际的债务履行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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