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打人但是没有伤会构成犯罪吗
和人起了冲突,一气之下动手打人了,但是没把对方打伤。心里很忐忑,想知道这种故意打人却没造成伤害的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犯罪?会不会有什么法律后果?想了解一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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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打人但是没有伤,这种情况有可能不构成犯罪,但一定是违法的。 首先,从民事角度来说,打人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即使没受伤,被打的人如果因为这次经历产生心理恐惧、精神压力等,是可以要求打人者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比如精神损害赔偿。 从行政违法层面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伤害残疾人等特殊情形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即便没打伤,只要实施了故意打人行为,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 在刑事犯罪方面,一般情况下,打人未造成轻伤及以上后果,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过,如果是无缘无故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依照《刑法》规定,犯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相关概念: 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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