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犯诈骗罪会立档案吗?
最近了解到一些关于犯罪记录的事情,自己有点担心。想问下要是有人犯了诈骗罪,这种情况到底会不会立档案啊?我想具体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对这方面不是很清楚,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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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犯诈骗罪是会立档案的。这里说的立档案,通俗来讲就是会留下案底。案底,在法律上一般指当事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也叫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通常就是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这些犯罪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 。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刑事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就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犯罪记录。当行为人带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施了诈骗他人财物的行为,并且诈骗数额达到法定立案标准时,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之后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定罪量刑,就会留下案底。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旦被认定构成诈骗罪并被判处相应刑罚,就必然会留下犯罪记录在档案里。而且这个案底是终身存在,不会消除的。 相关概念: 案底:指当事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语境下,特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 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就是对犯罪人员的犯罪信息进行记录、管理等一系列规定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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