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起公诉会告知受害人吗?
我之前遭遇了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逮捕了。现在听说案件到了检察院,准备提起公诉。我想知道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会不会告知我呢?我挺关心这个案件后续的进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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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司法程序中,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是会告知受害人的。下面从法律依据、具体告知的意义以及相关流程为您详细解释。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同时,该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并且,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虽然这里说的是不起诉的情况,但也体现了对被害人知情权的保障。在提起公诉时,检察院一般会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等方式告知被害人。 告知受害人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受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承受者,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告知其公诉情况,能让受害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满足其对案件信息的需求。另一方面,受害人可以根据公诉情况,决定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民事赔偿等。 在具体流程方面,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完毕,决定提起公诉后,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将相关信息告知受害人。通常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受害人案件已经进入公诉阶段,同时也会告知受害人其享有的一些权利,比如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权利。所以,您不用担心自己作为受害人会被蒙在鼓里,检察院会依法保障您的知情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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