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把钱都退还了还会被判刑吗
我有个朋友之前因为一些事被怀疑涉嫌诈骗,后来他把钱都退回去了。我挺担心他的,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到底还会不会被判刑啊?我想详细了解下关于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因为退钱了就不追究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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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诈骗把钱都退还了依然可能会被判刑。首先,诈骗罪是一种刑事犯罪,只要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即便把钱退还,也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说明只要构成诈骗罪,就会面临相应刑罚。 不过呢,退还赃款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如果在一审判决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且行为人认罪、悔罪,同时诈骗公私财物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规定,有可能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要是诈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等,即便退钱也会判刑,但法院在量刑时会酌情从轻。 总之,退钱不是必然不判刑,只是在量刑上会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司法机关会综合案件的各种情况,如诈骗金额、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来最终决定是否判刑以及判多重的刑。 相关概念: 1. 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就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在量刑时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况,退赃就属于这种情节。 2. 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 3. 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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