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就一定会被批捕吗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不一定会被批捕。 首先,刑拘是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比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等情况,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而逮捕则是一种更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意味着不仅要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还要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并且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二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 在程序上,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会不予逮捕。此时,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所以说,被刑拘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并不必然导致被批捕,最终是否批捕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 相关概念: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