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年底申报会有影响吗?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各地陆续停止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如果是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前应该领取而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情况,年底申报是否有影响需要分情况来看。从政策享受时间上来说,如果当地允许补办,且相关独生子女奖励等政策是从取得证件之月起开始计算的,那么年底申报只是会使享受政策的起始时间推迟,不会影响整体政策的享受。例如,某地区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可领取一定数额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年底申报就意味着从申报成功领证后才开始计算这笔费用。 从地方具体规定来看,有些地方可能对于补办独生子女证有时间限制或者特殊要求。比如,某些地区规定需要在子女出生后一定时间内办理,超过这个时间虽然也能补办,但手续可能会更繁琐;还有些地区可能会因为年底涉及到数据统计、档案整理等工作,导致办理流程的进度会比平时慢一些,但这并不影响最终能否成功办理以及享受相应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因此,只要符合条件,即便年底申报,在成功获得证件后,依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奖励和优待。但为了确保顺利办理和及时享受政策,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