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人员嫖娼是否会被开除公职?
我朋友在事业单位工作,最近听说他好像有嫖娼行为。我很担心他的工作会不会因此丢掉,想具体了解下事业编人员嫖娼在法律上对于公职保留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事业编人员嫖娼可能会被开除公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断。 首先,嫖娼是一种明确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有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同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也规定,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所以,如果事业编人员嫖娼行为情节严重,是很可能会被开除公职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