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能不能离?
我现在想离婚,可男方就是不同意。我真的很苦恼,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离掉婚。我就想了解下,像我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要满足什么条件法院才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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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不一定能离得掉,这主要取决于法院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 在我国,法律对于离婚案件的判决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比如男方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之一,即使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反之,如果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例如,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且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不会判离。但如果女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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