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以及离婚法院判决时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我是女方,和丈夫感情越来越差,实在过不下去了,打算起诉离婚。但我对起诉离婚的程序一点都不了解,不知道该怎么做。另外,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像房子、存款这些,也想知道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按照什么原则来分配,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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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第一阶段是起诉阶段。女方要先起草起诉状,把自己的诉求、事实和理由写清楚。然后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比如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法院会对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是答辩阶段。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女方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第三阶段是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开庭时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最后法院依照女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作出判决。 再说说离婚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 一是均等分配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均等分割,但这不是绝对的。 二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比如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或者一方是无过错方,在财产分配时会适当予以照顾。 三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对于一些生产资料等,会分配给更能发挥其作用,有利于生产经营的一方;对于生活资料,会考虑分配给更需要、使用更方便的一方。 相关概念: 被告住所地: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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