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请律师代理案件一般是如何收费的,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在张家界,律师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先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类型,包括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特定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刑事诉讼案件,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时,侦查阶段收费是1000 - 10000元/件;起诉阶段同样是1000 - 10000元/件;审判阶段,一审为2000 - 20000元/件,二审是2000 - 30000元/件;死刑复核阶段2000 - 20000元/件。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也是2000 - 20000元/件。 民事诉讼案件,实行市场调节价且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诉讼阶段的收费数额依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计算。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1500 - 3000元/件;10 - 100万元(含100万元)为3% - 4%;100 - 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为2% - 3%;1000万元以上为1% - 2%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每个诉讼阶段基础性收费为3000元 - 20000元,可合理上浮。 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复议、听证等案件的收费标准,参照上述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代理行政案件的申诉,参照民事申诉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另外还有计时收费方式,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等因素协商小时费率。风险代理收费方面,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一定比例,如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等。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会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法律依据是《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