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应聘合同被要求交“违约金”,此行为是否违法的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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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签完应聘合同却被要求交违约金,这一行为引起广泛关注。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条文,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该行为的违法性,并为劳动者提供实用法律建议,助您明晰自身权益。

在劳动就业领域,签完应聘合同后被要求交违约金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做法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违法的,以下将从法律条文、实际案例以及法律建议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主要限定在两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了上述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在普通的应聘合同中,若不存在专项培训和竞业限制等法定情形,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实际案例分析

曾有这样一个案例,某公司在应聘者签完应聘合同后,要求其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理由是为避免公司因员工离职遭受损失,并且应聘者自愿在协议上补充注明接受违约金条款。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既然应聘者自愿注明接受,违约金就不能退。然而,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虽然应聘者在协议上补充注明接受违约金条款,但该条款本身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才能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而该公司所谓的避免离职损失并不属于法定情形,所以此违约金条款是无效的。

实用法律建议

  • 劳动者方面
    • 增强法律意识:在签订应聘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涉及违约金等重要内容的条款。如果发现合同中存在违法约定违约金的情况,要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修改。
    • 拒绝不合理要求:当用人单位提出不合理的违约金要求时,要明确拒绝,并向用人单位说明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要求缴纳违约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保留证据:在与用人单位就违约金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在需要时作为维权的依据。
  • 用人单位方面
    • 依法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情形下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不得随意扩大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否则,不仅违约金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
    • 规范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制定和签订应聘合同时,要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避免因法律知识欠缺而导致的违法风险。

签完应聘合同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交违约金的行为,在不存在法定情形时是违法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履行义务,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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