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2024年浙江省,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的。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误工费,简单来说,就是赔偿义务人得向赔偿权利人支付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治好这段时间,因为没办法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关于误工时长,它是依据受害人到医院治疗,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诊疗证明来确定的。要是因为受伤导致残疾,长期不能工作,那么误工时长可以计算到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天。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误工费按照正常劳动工作收入与事故发生后的劳动收入之间的差额来计算。这里实际减少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程报酬以及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补助费用。比如,小李月工资5000元,受伤后请假两个月,这期间单位只发了基本工资1000元每月,那他的误工费就是(5000 - 1000)×2 = 8000元。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如果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分两种情况。一是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就按照最近三年收入总和除以3年再除以12个月,然后乘以误工时间来计算。二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这种情况下可以参照当地同行业或者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按照浙江地区规定,目前,如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2023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误工费。 具体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元/月)× 误工时间。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员,误工费赔偿金额 = 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 - 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对于无固定收入,但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误工费赔偿金额 = 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 误工时间;对于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误工费赔偿金额 = 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误工时间。 相关概念: 误工费:赔偿义务人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因受伤无法工作导致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时间:依据医疗机构诊疗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固定收入:正常劳动工作获得的相对稳定收入,包含工资、奖金等多种形式。 无固定收入:没有稳定、规律的收入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