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夫弃子起诉离婚是否有用?


在法律上,抛夫弃子后起诉离婚是否有用,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抛夫弃子”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遗弃家庭成员。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且调解无效,法院是有可能判决准予离婚的。不过,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而不仅仅依据一方抛夫弃子这一行为。法院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比如,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并且能够证明夫妻之间还有感情,那么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同时,即使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抛夫弃子的一方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抛夫弃子可能被认定为存在过错,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少分。此外,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抛夫弃子的一方仍然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等费用。所以,抛夫弃子起诉离婚是否有用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