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银行罪的从犯会怎么判刑?
我朋友参与了抢劫银行的案子,但他不是主谋,只是跟着去了,在现场也没起主要作用。我很担心他会受到很重的处罚,想了解一下,对于抢劫银行罪的从犯,法律上一般是怎么判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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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抢劫银行罪”在法律上的准确说法。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抢劫银行罪”这一单独罪名,抢劫银行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意味着在抢劫银行这种犯罪行为中,如果被认定为从犯,会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到的具体作用,来确定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 具体到量刑时,法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从犯参与犯罪的程度,是只是提供了一些辅助信息,还是在现场有一定的协助行为;从犯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抢劫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是否导致银行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等。所以,抢劫银行罪从犯的判刑并不是固定的,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不过总体上会比主犯受到的处罚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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