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对方全责,是否可以索要交通费?
最近我遭遇了一起事故,对方被认定为全责。我因为处理事故及后续事宜产生了一些交通费用,我不确定这些费用能不能让对方承担。想知道具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以及索要交通费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展开


发生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是可以索要交通费的,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这里的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例如,因事故受伤需要去医院看病、复查,或者因为伤势严重需要转院到更好的医院治疗,在这个过程中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都属于可以索要赔偿的交通费范畴。 其次,相关法律依据明确支持这一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在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意味着对方的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所以交通费在赔偿范围内。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也规定,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比如,自己的车辆因事故损坏在维修期间,自己外出办事乘坐出租车产生的费用,也可以向全责方索要赔偿。 最后,索要交通费时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凭证,如出租车发票、公交车票等,这些凭证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等相符合,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