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共有房屋的一方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

我和配偶离婚了,但是房子是共有状态。现在我想把房子出租出去赚点租金补贴生活,可又担心自己没这个权利。我就想知道这种离婚后房屋共有的情况下,一方到底能不能出租房子呀?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房产
  • #共有房屋
  • #房屋出租
  • #房产权益
  • #租赁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对于共有房屋,一方一般是无权独自出租的。 首先,共有房产意味着多个主体对该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位所有者都不能擅自决定租赁事宜,应当首先征得其他共同所有人的同意。这是因为各位所有人均享有同等的权益,对于共同所有房产的所有权行使,需由全体共有人共同商议达成一致意见。若不能取得一致看法,则遵循多数共有人的观点行事,不得让个别共有人独占该房产的所有权。例如,甲乙离婚后共同拥有一套房屋,甲若想出租,必须先获得乙的同意。 其次,如果一方擅自出租共有房屋,该租赁合同可能是无效的。擅自出租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能导致承租人被要求搬离,这会给各方带来困扰和损失。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301条,它对共有财产的处分等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以保障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不过,如果在离婚之时,房产已经明确划归一方所有,那么此方是有权力将其房屋进行出租行为的,且并不违法。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