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是否可以卖掉?
我和配偶有一套共同房产,最近因为一些经济上的矛盾,我想卖掉房子缓解压力,但配偶不同意。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不经过配偶同意就把房子卖掉呢?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是不可以卖掉的。 首先,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对于这些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共同房产应该共同享有、共同支配、平等处理。 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夫妻共同房产通常属于共同共有,所以卖出共同所有的房子原则上需要双方的同意。 如果夫妻一方私自将共同房产卖出,这种行为一般是无效的。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第三人善意取得该房产,即第三人不知道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是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同时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那么第三人可以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此时另一方的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但可以向私自卖房的一方主张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