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证份额大的一方是否可以强行卖房?

我和他人共同持有房产,我的房产证份额相对较大。现在我因为一些资金需求,想卖掉这个房子,但其他共有人不太愿意。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份额大的一方能不能不经过他们同意就强行卖房呢?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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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产证份额大的一方一般不可以强行卖房,具体情况需根据房产共有的类型来判断,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如果是按份共有房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取得占有总份额逾三分之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才可进行房产出售。例如,房产由三人按份共有,甲占50%份额,乙占30%份额,丙占20%份额,若要卖房,需甲和乙或者甲和丙共同同意,因为他们的份额相加达到或超过了三分之二。若出卖方擅自出售该类房产,那么交易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如果是共同共有房产,则需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才能卖房。比如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一方不能擅自出售,必须要夫妻双方都同意才行。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不过,如果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前提下,上述规定不再适用。例如,共有人在购房时签订了特殊协议,约定某一方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单独出售房产,那么在符合该约定条件时,就可以按照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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