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已满多少岁?
我想了解下在我国刑法里,到底已满多少岁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呢?因为我家里有个孩子快到一定岁数了,我担心他可能在不懂事的情况下做出一些行为,所以很想弄清楚这个年龄界限,好提前给他做好法律方面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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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只要年满十六岁,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后果。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这个年龄段的人只有犯了上述这八种严重犯罪时,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其他犯罪行为则不用承担。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修正案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做出的重大修改和完善。 此外,对于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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