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金额是多少?
我家里有老人需要赡养,听说在个税方面有赡养老人专项扣除,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能扣除多少。想了解一下这个扣除金额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能扣除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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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负担而设立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把赡养老人的这部分支出按照规定的标准扣除掉,这样应纳税的金额就减少了,从而少交一部分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意味着独生子女在计算个税时,每月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0元,相当于这2000元不用交税了。比如,你的月工资收入是8000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的情况下,原本应纳税所得额是8000元减去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即3000元。但因为有赡养老人专项扣除,你可以再减去2000元,那么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就变成了1000元,这样交税就少了。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比如,你有一个兄弟姐妹,你们可以选择每人每月分摊1000元,或者通过约定或老人指定,一个人分摊800元,另一个人分摊1200元(但每人最多1000元),然后按照分摊后的金额在计算个税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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