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是怎样规定的?
我每个月都要赡养老人,听说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里有赡养老人这一项。但我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能扣除多少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该怎么申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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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里,赡养老人是一项很重要的扣除项目,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是扣除的主体。简单来说,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主体是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或者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这里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对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来说,前提是他们的子女均已去世。 接着看扣除标准。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2000元。而如果是非独生子女,则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不过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兄弟姐妹之间可以通过均摊、约定分摊或者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这几种方式来确定各自的扣除额度。其中,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关于扣除的起止时间,从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开始,一直到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都可以享受扣除。 在申报方面,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比如个人所得税APP)、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同时,纳税人需要留存相关的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这里所说的留存资料,主要是指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依据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内容,为我们享受这一扣除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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