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中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数额是多少?
我正在打官司,想申请诉中财产保全,但不知道要提供多少担保数额。我担心提供少了申请不通过,多了又会占用我不少资金。所以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诉中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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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中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匿财产,导致将来判决难以执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财产进行保全。而提供担保是申请财产保全的一个重要环节,目的是为了在保全错误时,能够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关于诉中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例如,如果你请求保全的财产数额是100万元,那么一般情况下,你提供的担保数额不超过30万元即可。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案件的性质、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被保全财产的种类和状况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担保数额。如果案件情况比较特殊,法院也可能会要求提供更高比例的担保。所以,具体的担保数额还需要以法院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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