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的垄断行为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我在做生意的时候感觉有些同行的做法可能涉及垄断,但不太确定。我想知道按照反垄断法,垄断行为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这样我就能判断遇到的情况是不是垄断,也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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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中的垄断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包含的具体内容。 首先是垄断协议,它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这里又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比如同行的几家企业联合起来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明确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等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则是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协议,像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等。 其次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等。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上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最后是经营者集中,它是指经营者合并、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这在《反垄断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 反垄断法对这些垄断行为的规制,旨在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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