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约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条文是怎样的?
我和一家经纪公司签了经纪约,现在对这份合约的性质不太清楚,不知道它算不算是劳动合同。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经纪约到底属不属于劳动合同,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能明确规定这个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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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经纪约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我们首先要明确这两者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这种关系中,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要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而经纪约一般是艺人与经纪公司签订的,主要是关于艺人演艺活动的代理、推广等方面的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判断一份经纪约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特征。 如果艺人在经纪活动中要遵守经纪公司的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管理,按照公司的安排进行工作,并且公司按月支付相对稳定的报酬,那么这份经纪约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合同。例如,艺人每天需要按时到公司打卡上班,接受公司的培训和工作安排,公司每月给艺人发放固定工资等。 但如果经纪约中,艺人相对比较独立,只是委托经纪公司进行演艺活动的代理,双方是基于委托代理关系,艺人不受公司的严格管理,报酬也主要是根据演艺活动的成果来分成,那么这种情况下,经纪约就不属于劳动合同。比如,艺人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时间,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某些活动,公司只是负责联系业务并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经纪约属于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内容和双方实际履行情况,结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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