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能否用来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家里有人因意外离世获得了一笔死亡赔偿金,现在被继承人还有一些生前债务没还。我想知道这笔死亡赔偿金算不算是遗产呢?能不能用它来偿还这些债务呀?我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清楚,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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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遗产,简单理解就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 ,这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的。比如死者生前的收入、房屋、储蓄等财产,这些在其死亡时就属于遗产范围。而死亡赔偿金呢,它是在受害人死亡后,由相关责任人给予死者近亲属的补偿。从时间点和性质上看,它不是死者死亡时就存在的财产,而是基于死者死亡这个事实对其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等的赔偿,具有人身专属性质,所以不属于遗产。 接着讲讲死亡赔偿金能不能偿还被继承人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从法律规定来讲,继承人没有义务必须用死亡赔偿金去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不过在现实中,如果继承人自愿用死亡赔偿金去偿还被继承人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总之,死亡赔偿金本身不是遗产,是否用来偿债取决于继承人的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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