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补贴是否属于递延收益?
我公司收到了一笔财政专项补贴,不太清楚这笔钱在法律和财务规定上是不是属于递延收益。我想知道这方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财政专项补贴到底怎么界定,是不是一定就属于递延收益呢?
展开


在会计和法律层面,财政专项补贴是否属于递延收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递延收益这个概念。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已经收到了钱,但这笔钱对应的收入或收益不能马上确认,要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逐步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这种情况下,财政专项补贴通常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例如,企业收到一笔财政专项补贴用于购买大型设备,那么在设备使用的过程中,按照一定的方法把补贴逐步确认为收益。 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该补助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如果是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企业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所以,财政专项补贴不一定就属于递延收益,要根据补贴的性质、用途以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来综合判断。如果是与资产相关或者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成本费用等情况,很可能会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如果是补偿已发生的成本费用等情况,就可能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