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孙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我家里最近在处理老人遗产的事情,我就突然想到在《民法典》里,孙子到底算不算法定继承人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具体规定,要是孙子不算法定继承人的话,在哪些情况下又能继承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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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孙子通常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面并没有将孙子纳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简单说就是,比如父亲先于爷爷去世了,那孙子就可以代替父亲去继承爷爷的部分遗产,但这并非是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而是基于代位继承这一法律制度。 总之,正常情况下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满足代位继承条件时可获得相应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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