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有时间限制吗

之前身体不舒服去医院看病,当时没觉得有啥问题,最近感觉身体状况越来越差,怀疑是之前那次看病出了医疗事故。就想问问,从发生医疗行为到现在有段时间了,这种情况如果要追究责任,医疗事故在时间上有限制吗?主要想了解下对自己维权时间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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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是有时间限制的。 首先是诉讼时效方面,一般来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简单来说,如果患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医院的医疗行为给自己造成了伤害,就要在三年内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通常就不予保护了,当然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 其次是医疗事故鉴定方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也就是说,如果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要是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果损害结果在多年后才发现,就从发现后开始计算一年,但要是超过20年的话,即便申请鉴定意义也不大了,因为法院可能不支持了。 另外,在患者死亡的情况下,进行尸检也有时间限制。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要是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而且这个尸检申请期限是不能改变的,要是有一方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就要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还有,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就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诉讼中就会失去胜诉权的一种法律制度,简单说就是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不然可能权利就不受法律完全保护了。 尸检:就是对尸体进行检验,通过解剖等方式来确定死亡原因等情况,在医疗事故纠纷中,尸检对于查明死因、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很关键。 医疗事故鉴定:就是专业的机构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等情况,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进行判定的一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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