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属于侦查机关吗
最近在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对人民检察院的职能这块有点疑惑。想弄清楚人民检察院到底属不属于侦查机关呢?感觉平常听到更多的侦查机关是公安机关,所以想详细了解下人民检察院在这方面的具体情况,它要是属于侦查机关,又在哪些情况下会行使侦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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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属于侦查机关。侦查机关,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活动里,被国家赋予了侦查权力,专门负责对犯罪案件展开侦查工作的机关。像大家比较熟悉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都属于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也在其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过程中,如果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这时人民检察院就可以立案侦查。另外,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要是有必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在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后,人民检察院也能够立案侦查。 这意味着人民检察院在特定情形下,是有权力且有职责开展侦查工作的,它的侦查权是保障司法公正、打击特定犯罪行为的重要手段。在整个司法体系中,人民检察院作为侦查机关发挥着独特且不可或缺的作用,与其他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同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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