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妇女是否是丈夫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我是一名再婚妇女,和现在的丈夫生活了一段时间。最近我担心如果丈夫发生意外,我能否顺利继承他的遗产,尤其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想知道相关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具体有哪些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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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妇女是丈夫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角度来看,再婚夫妻在取得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证明后,就是合法夫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里的夫妻当然包括再婚夫妻。 其次,关于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也就是说,再婚妇女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最后,举个例子来说明。比如53岁的刘某,年轻守寡后与61岁退休干部黄某结婚,婚后不到两年黄某去世。黄某的儿女限令刘某搬离并声称财产没她份,但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刘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对配偶遗产的继承权不容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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