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和暂住证不一样吗?
我在外地工作,之前办过暂住证,最近听说还有居住证。我不太清楚这俩是不是一样的东西,它们在功能、办理条件啥的方面都有区别吗?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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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和暂住证是不一样的,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二者的功能有所不同。暂住证主要是作为外来人口在本地临时居住的一个证明,更多地是侧重于对人口的管理登记。而居住证则具有更广泛的社会服务功能。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还应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这意味着居住证能让持证人在当地享受到更多与本地居民类似的权益和福利。 其次,办理条件存在差异。暂住证的办理条件通常相对简单,一般只要在本地有居住的事实,提供相关的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等,就可以申请办理。而居住证的办理往往要求申请人在当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等条件。比如,可能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房产证明或者学校的就读证明等材料,以证明其符合办理条件。 再者,有效期也不一样。暂住证的有效期通常较短,可能是几个月到一年不等。而居住证的有效期一般较长,并且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续签。比如,一些地方规定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续签,继续享受相应的权益。 最后,制度设计目的也有区别。暂住证制度主要是出于治安管理的需要,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管理。而居住证制度是为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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