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附加和税收加成是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吗?
我在了解税收政策时,看到有税收附加和税收加成的说法。我不太明白这两个到底是啥,感觉好像和减轻纳税人负担有关,但又不确定。我想知道它们是不是真的能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呢?能不能详细给我讲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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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附加和税收加成并不是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而是增加纳税人负担的举措。 首先来说说税收附加,它指的是地方政府在正税之外,额外征收的一部分税款。正税就是国家税法规定的主要税种,比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而税收附加是在正税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就是一种税收附加,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分别按7%、5%、1%的税率征收。这意味着,纳税人在缴纳正税的同时,还需要额外缴纳一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显然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再看看税收加成,它是指对特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在法定税率的基础上额外征收一定成数的税款。比如,原本按照正常税率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是100元,现在按照税收加成的规定,可能要在1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定比例,如增加一成就是增加10%,那么纳税人实际要缴纳的税额就变成了110元。税收加成通常是针对一些特定的经济活动或者高收入人群等,目的是为了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有类似税收加成的规定,以此来增加特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综上所述,税收附加和税收加成的本质都是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不是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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