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开庭都会有开庭公告吗?
我最近涉及一个法律官司,不太清楚法院开庭的流程。想知道是不是每次开庭都会有开庭公告呀?我有点担心自己错过开庭信息,要是没有公告,我怕影响自己的权益,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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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并不是每次开庭都会有开庭公告。开庭公告是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前,依法向社会公布案由、当事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等信息的法律文书。它的主要目的是便于公众知晓案件的审理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司法透明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也就是说,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通常会发布开庭公告。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允许群众旁听,允许新闻媒体对庭审过程进行采访、报道,并将案件向社会公开的审判方式。
然而,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就不会有开庭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此外,在刑事诉讼中,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所以,如果你想了解某个具体案件是否有开庭公告,首先要确定该案件是否属于公开审理的范围。如果是公开审理的案件,你可以通过法院的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渠道查询开庭公告信息。 而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虽然没有面向社会的开庭公告,但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