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禁止私了吗?
前几天我开车和别人的车发生了轻微碰撞,双方都觉得问题不大,想直接私了解决。但我又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不合法,所以想问问交通事故是不是禁止私了的,私了有没有什么风险和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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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并非禁止私了。私了,简单来说就是事故双方当事人不经过交警和法律程序,自行协商解决事故赔偿等问题。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是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的。比如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不过,也存在一些不适合私了的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私了虽然具有便捷、高效等优点,但也存在一定风险。比如事后可能出现一方反悔,或者因为对损失情况估计不足,导致后续纠纷。所以,在决定私了前,一定要确保对事故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并且签订书面的私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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