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由全责方赔偿吗
自己开车不小心撞了别人,交警认定自己是全责。现在对方要求赔偿各种费用,有点担心是不是所有的赔偿都得自己来承担,想知道在法律上,交通事故是不是真的就全由全责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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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被认定为全责,通常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首先说说什么叫全责,简单讲就是在这起事故里,某一方的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关于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要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一般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可能存在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人身损害赔偿里,像医疗费,就是受伤去看病花的钱;误工费是因为受伤不能上班减少的收入;护理费是请人照顾伤者的费用;还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要是造成残疾了,还得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等;要是导致死亡,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财产损失赔偿就是事故直接造成的车辆、物品等财产的损毁损失,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得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精神受到严重伤害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全责方支付。 不过,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要是还有不足,再由全责方承担剩余部分。而且,实践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车主可能在某些情形下要承担连带责任。总之,交通事故通常由全责方赔偿,但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最终的赔偿责任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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