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三年叫我过去是怎么回事?
我之前被取保候审了,到现在已经三年了,最近突然接到通知让我过去。我心里特别忐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会不会直接就被收监了?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接下来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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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你提到取保候审已经三年,这已经远超法定的最长期限。 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让你过去可能有多种原因。一种可能是案件有了新的进展,例如侦查终结需要你去做最后的笔录确认,或者是要对你做出进一步的处理决定。也有可能是要对你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因为超过法定期限的取保候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解除。 如果是解除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你不用过于担心和恐慌,在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准时前往相关司法机关。到达后,要保持冷静,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陈述相关情况。如果对相关程序或自己的权利义务有疑问,可以向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询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得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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