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刑事案件上诉期间会被收监吗


一般来说,取保候审刑事案件上诉期间如果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是不会被收监的。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及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等规定。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上诉期间违反了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此外,如果只是被告人本人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一般也不会收监改判实刑,但前提还是不能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能随传随到,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