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宪法规范始终,对宪法的制定、修改、实施等环节具有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一原则充分体现了人民在国家中的主体地位。 基本人权原则强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人权是指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权利,它是一个国家民主和法治的重要体现。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如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等,从各个方面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在我国,权力制约表现为不同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与制约。例如,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各国家机关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制约关系,以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法治原则是指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治原则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理念,也是宪法的核心原则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