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险代理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如下:首先,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要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明确双方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根据相关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 对于不同类型案件,收费情况也有区别。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一般在800元 - 10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 - 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比例分段累进计算。比如10001元 - 100000元部分收费比率是5% - 6%;100001元 - 1000000元部分是4% - 5%等 。 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收费为1500 - 12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是2500元 - 20000元/件;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不涉及财产关系收费为2000元 - 15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了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等内容,其中政府指导价适用于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等多种法律服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协商时要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 。 相关概念: 风险代理:是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叫风险代理 。 政府指导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律师事务所在此范围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收费 。 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