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律师具体是咋收费的呢?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是指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一种特殊的收取律师服务费的方式。委托人先支付较少或不支付律师服务费,待案件胜诉以后,委托人按照约定比例或者固定数额支付律师服务费。如果败诉,律师事务所将只收先期基本费或不收律师服务费。以下为你详细介绍风险代理律师收费的相关情况: 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的收费标准没有法定标准,当事人可以与律师协商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不过存在一些限制和规定: - **禁止风险代理的案件类型**: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还有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案件,不得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收费。这是为了保障一些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避免因风险代理可能带来的不公平。法律依据是《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一条。 - **收费合同相关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并且,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例如,若合同约定标的额为100万元,那么律师最高收费不能超过30万元。法律依据是《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收费考虑因素**: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比如,一个复杂的商业纠纷案件,律师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调查、取证、分析等工作,收费可能会相对较高。法律依据是《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以海南省为例,风险收费可以按委托人依法得以维护或实现的债权,减轻或免除的债务金额的15% - 40%的比例收取律师服务费;也可以在达到合同约定的代理或办理目标时,按约定的金额收取律师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