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路不让上下班构成什么罪?


拦路不让上下班这种行为是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的。 寻衅滋事罪简单来说,就是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或者做出一些随意殴打、追逐、拦截他人等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如果拦路不让上下班的行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不过,如果情节相对较轻,不构成犯罪的话,这种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会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 。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及时报警,让警方来处理,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的视频、音频等,以便后续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或者做出一些随意殴打、追逐、拦截他人等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