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高利贷但没签合同,这种情况下可以不还吗?
我借了高利贷,当时没签合同,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就不用还钱了。我想了解清楚在没签合同的情况下,对于借的这笔高利贷,到底哪些部分需要还,哪些部分可以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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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高利贷但没签合同,不可以完全不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对待。 首先,我们要明确高利贷的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当事人间事先达成的借款利息超过了签订合同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超过部分就被认定为高利贷。比如,当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85% ,四倍就是15.4%,如果借款利率超过了15.4%,超出的部分就是高利贷。 其次,对于借款本金部分,无论是否签订合同,这都是实际发生的债务,借款人是需要偿还的。因为借款本金是基于双方的借贷事实而产生的,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口头约定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都能表明本金的借贷是真实发生的。例如,有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借款人就应当偿还本金。 然后,对于利息部分,合法范围内的利息是需要偿还的,而超过法定利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也就是高利贷部分,借款人可以选择不还。这是因为法律不保护过高的利息,旨在防止出借人通过过高的利率获取不合理的利益,维护金融秩序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借款10万元,约定年利率为20%,如果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是15%,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借款人只需按照15%的年利率支付利息,超出的5%部分可以不支付。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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