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有多笔借款,还款时还前借贷该怎么办?
我向同一个人借了好几笔钱,现在有能力还钱了,但不知道这笔还款该算还哪一笔借款。之前也没和对方明确说过还款顺序的事儿,现在就很困惑,到底该按照什么规则来还前借贷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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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借款人有多笔借款,还款时对于还前借贷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确定还款顺序: 首先,若借款人和贷款方事先有关于还款顺序的明确协议,那么就应当依据该协议来确定还款所对应的具体借款。例如,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先偿还哪一笔借款,就按照此约定执行。 其次,若双方并未就此事项做出明确规定,则应按照各笔贷款的到期时间顺序进行推断。一般来说,先到期的借款应当优先偿还。 再者,当存在多笔债务且均已达到清偿期限或均未达到清偿期限时,需要考虑各笔债务的担保条件。若各笔债务的担保条件相同,则应优先以债务人因清偿行为而获得最大利益的债务进行抵充。比如,偿还某一笔借款后,能够免除一些后续潜在费用或者获得其他利益,那么就优先偿还这一笔。若各笔债务的担保条件不同,则应优先以无担保债务或担保条件较少的债务进行抵充。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基本义务,也为多笔借款还款顺序的确定提供了基础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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